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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系由龙高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整体变更设立的具体过程如下:2017年11月17日,致同所出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350ZA0332号),对龙高有限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17年11月17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1364号),对龙高有限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2017年12月7日,龙高有限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龙岩市国资委出具《龙岩市国资委关于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折股方案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龙国资[2017]328号),同意龙高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5日,致同所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66号),确认各发起人已按创立大会决议、发起人协议的规定,以其拥有的龙高有限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额287,734,626.13元折股投入,其中9,000万元折为发行人股本,其余列入发行人资本公积。同日,龙高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了关于同意设立龙高股份的决议。2018年1月31日,龙高股份取得了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74907436X9)。
高岭土矿的开采及选矿、加工、销售;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10 平方公里以下;1/1000――15 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 平方公里以下)、线路工程测量(100km以下)的测绘业务;高岭土矿的编织袋销售;高岭土深加工技术及其新材料、陶瓷原料、陶瓷产品及其他矿产品(煤炭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需审批及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